|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4日 22: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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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在2011年度进行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于2010年12月同 ASIA PACIFIC POWER INTERNATIONAL LTD.及 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TD.签署的赤昌赤一期电厂、科瑞仕纳潘特纳姆电厂、提来亚电厂三个钢结构供货合同所需钢材数量为基础,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同意公司拟收购李文斌所持有的内蒙古杭萧钢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下称:内蒙杭萧)7.5%股权。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按照初始出资额确定,即每1元出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此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2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杭萧92.5%的股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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