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3日 17: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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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斯威特集团)、南京泽天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泽天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该院认为:本案中,公司以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协议书的约定为依据,要求斯威特集团与泽天公司向其支付相应的股改对价。根据股改协议书的约定,斯威特集团与泽天公司应支付的股改对价由西安通邮公司将其拥有的银洞山探矿权注入宽频公司的方式支付,而就西安通邮公司代斯威特集团和泽天公司支付股改对价一事,宽频公司已向江苏省无锡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提起仲裁,仲裁委亦对此做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已生效并正在执行阶段。根据有关原则,法院对本案不应予以受理。依据有关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公司的起诉。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09)武区执字第1118号执行裁定书:中止仲裁委(2009)锡仲裁字第550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因此,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密切关注银洞山铁矿探矿权的归属纠纷案件的进展,督促斯威特集团、泽天公司尽快落实股改替代方案的承诺。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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