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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长沙仲裁委员会(下称:长沙仲裁委)有关裁决书,就公司(申请人)与湖南诚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如下终局裁决: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6年5月签订的《关于长沙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合同》予以解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37,194,990.40元,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逾期付款按有关规定处理;本请求仲裁受理费325,010元,处理费48,752元,共计373,762元,由申请人承担149,505元,被申请人承担224,257元。反请求受理费137,310元,处理费20,597元,共计157,907元,由申请人承担。 根据长沙仲裁委的裁定,公司将获得3,600万元左右营业外收益,将给公司2010年利润带来一定贡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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