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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无偿受让商标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决定由公司以4,900,000.00元的价格收购自然人张俊岭持有的郑州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49%的股权,收购后公司将持有郑州熊猫100%股权。 三、同意公司将对广州市熊猫烟花艺术燃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尚未开展经营活动)进行注销。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18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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