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30日 07: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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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53.35%的子公司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69.HK,下称:海尔电器)董事会宣布,海尔电器全资子公司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新日日顺)于2010年12月29日与河南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日日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净资产作价,以人民币18800000元收购河南日日顺持有的烟台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下称:烟台日日顺)51%控股权(其余49%权益为烟台合资伙伴持有),以及于2010年12月23日和山东合资伙伴分别出资人民币10200000元及9800000元共同设立一家合资企业山东日日顺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日日顺)。 海尔电器分别和烟台合资伙伴、山东合资伙伴订立了《烟台激励协议》和《山东激励协议》,据此海尔电器向烟台合资伙伴、山东合资伙伴分别授出烟台激励期权和山东激励期权,自2012年4月30日至2017年4月29日在烟台日日顺和山东日日顺完成既定业绩目标的前提下,使得烟台合资伙伴和山东合资伙伴分别可根据期权条款向海尔电器出售至多30%的烟台日日顺和山东日日顺股份,而作为出售股份收取的对价部分,烟台合资伙伴和山东合资伙伴分别有权获得海尔电器新发行股份,得以成为海尔电器的股东。 2010年12月29日,重庆新日日顺分别与烟台合资伙伴、山东合资伙伴签署《股东合作协议》,就烟台日日顺和山东日日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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