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7日 22: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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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威新能源(长春)有限公司、控股97.22%的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捌仟万元整;期限均为壹年,年利率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提供的委托贷款从公司自有资金中支付。 二、通过公司拟为参股49%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乐电天威)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乐电天威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18000万元[5年期,租赁利率5.364%(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96%下浮10%)],按照股权比例提供882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等另行通知。 截至2010年12月27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2261441373.79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580450973.79元;无逾期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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