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3日 20: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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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核准公司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大股东;下称:重庆商社)、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发行股份103146985股、65946433股购买相关资产。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日,公司收到重庆商社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有关批复,核准豁免重庆商社因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公司103146985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169476455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5.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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