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0日 22: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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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劳服公司)进行增资事宜: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办公地斜土路791号的4、5、10号楼土地由劳服公司所有,而房产经法院判决由公司持有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不一致无法办理权证。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司拟将上述房产按评估确认的金额3670万元(以实物方式),另配现金1620万元对劳服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劳服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万元增至5300万元。 二、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下属参股子公司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4.40万美元,合资期限将于2011年5月25日到期,下称:寅丰公司)的外资日方股东日本国丰岛株式会社持有的寅丰公司全部50%的股权,经协商,寅丰公司另一股东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放弃优先收购权,以经审计和评估的寅丰公司净资产3494.04万元为依据,同时考虑股权变更前后的资产变化、减员费用等因素,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160万元。本次收购后,公司持有的寅丰公司的股权比例由38.14%增至88.14%。 三、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一毛条纺织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杭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申请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担保协议需与相关银行洽谈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分别签订。 截止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5312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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