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5日 20: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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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授权公司下属企业上海润渝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润渝置业)收购“渔人码头”二期部分在建工程项目事宜:授权润渝置业与上海东方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明珠实业)洽谈在建工程转让的协议,润渝置业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预付款额参与收购明珠实业重庆沪办大楼在建工程项目(目前尚处于地下建筑建造阶段;可建造35000平方米的商办用房;预计2011年4月底前完成地下建筑部分,2012年3月完成地上建筑),上述在建工程受让的最终价格应依法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确认;并授权润渝置业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以完成在建工程收购和重庆沪办大楼的建设。 本授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2011年6月30日止。如在此期间润渝置业未能就上述协议的签订向董事会提交完整的报告,则该授权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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