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0日 19: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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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为四家全资子公司向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贸易融资额度合计1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半年。 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51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二、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晋商银行等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44亿元。 三、同意公司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澳新银行)进行合作,具体为:公司申请在澳新银行开立人民币一般结算账户,并申请人民币2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支付煤炭预付货款。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5日上午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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