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6日 09: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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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Concord Pacific Limited、新加坡货运航空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中货航)的评估值为基础对其进行增资。 二、同意完成增资后的中货航以现金方式,分别向上海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长城航空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下称:长城航)购买航空货运主业及关联资产。实际转让价格以各方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其中,收购长城航资产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两项议案的具体内容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披露。 三、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其控股96%的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航武汉)、控股89.8%的上海航空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航酒店)、全资子公司东航大酒店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分别提供60000万元人民币、17800万元人民币、3500万元人民币、11000万元人民币及1200万美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放款日起直至贷款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1年,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其中对东航武汉与上航酒店的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2300万元人民币、1200万美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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