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6日 09: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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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控股74%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金钰)申请银行贷款及其相关担保事宜的议案:深圳金钰拟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下称:建行)申请人民币9.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其中7.6亿元用于置换深圳金钰在建行贷款),以及人民币3亿元黄金租借额度(期限1年;其中1亿元用于置换深圳金钰在建行存量黄金租借),借款利息均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公司、云南兴龙珠宝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兴龙实业)、赵兴龙、赵宁拟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及黄金租借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兴龙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17447964股、31000000股分别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及黄金租借额度作质押担保。 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05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1600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1050万元。 二、通过关于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根据“(2007)鄂州法民二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贷款本金4300万元及利息,湖北多佳纺织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纺织城公司)对以上判决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现腾冲嘉德利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腾冲嘉德利)已经受让上述债权,其对公司的债权包括:本金4300万元及利息(截止2010年5月20日)17685684.4元,本息合计60685684.4元;担保合同(担保人纺织城公司以其享有的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了抵押担保)项下全部权利。经磋商,公司于2010年12月14日与腾冲嘉德利签订《债务重组协议》,腾冲嘉德利同意豁免公司上述债务中的利息部分,并进一步豁免债权的本金1100万元,即,腾冲嘉德利要求公司偿还本金3200万元,其余的本金及利息部分,全部豁免。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将增加债务重组收益28569549.50元。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31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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