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4日 22: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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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受托方)与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方;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托管标的为委托方持有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郡原物业;注册资本100万元)100%股权;托管期限为2010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托管期间受托方依法、依约管理标的股权,并全权代表委托方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不承担托管期间郡原物业的任何费用或开支;托管费用为郡原物业年度净利润的80%。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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