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4日 19: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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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以书面方式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关于对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审核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经上证所审核并下达了有关审核意见,要求公司以书面形式就如何确保公司2010年度实现盈利等问题作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 根据有关规定,上证所将在正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公司将按照上证所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准备补充材料及时上报上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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