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2日 20: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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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批复文件的精神,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发公司)、股东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实业公司)及河南公路港务局拟将其分别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963889405股、585433股、585433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5.03%、0.03%、0.03%)无偿划转至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高发公司和实业公司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并已于2010年12月2日就该等无偿划转事宜与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划转协议书》。上述无偿划转完成后,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5060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9%),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集团将继续履行高发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 目前,本次无偿划转正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集团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全面要约收购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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