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6日 21:56 |
作者: |
|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聘任、解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拟以所属的郑州机场高速公路全路段路面、路基等资产(下称:租赁标的物;未经审计的账面净值77832.06万元)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公司(承租人)拟与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银租赁)、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信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租赁、建信租赁融资人民币90000万元;租赁期限届满,租赁标的的名义货价为人民币3元,向招银租赁、建信租赁分别支付人民币1元、2元。承租人履行完毕其在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后,租赁标的物转移至承租人。租赁期限自起租日(是指招银租赁、建信租赁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公司支付首笔租赁标的物价款之日)起算,共计10年。租赁利率以五年以上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5%,采取浮动利率制;还款方式为每期等额支付,每期租金(本金加利息)为2912.45万元(以招银租赁及建信租赁《租金调整通知书》为准),共计40期;手续费按照租赁金额的3.6%(即3240万元),联合租赁安排费按照租赁金额的1.2%(即1080万元)。承租人同意将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权(以及基于该等收费权而享有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出租人作为本交易项下债务的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15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