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9日 22: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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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9日召开2010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下称:中发香港)在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兴重工)新造4艘18万载重吨级散货船,合同总价约为2.2亿美元;同时批准与长兴重工签署2艘18万吨级散货船选择船协议书。 二、同意公司控股51%的香港海宝航运有限公司(下称:海宝航运)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船舶)达成两艘30万吨 VLOC(中发香港于2007年10月22日在大连船舶新建4艘 VLOC,后海宝航运从中发香港受让其中之两艘船舶)改型方案:原两艘 VLOC 建造合同终止执行,新建2艘18万吨 Capesize 散货船和2艘8.12万吨 Panamax 散货船,合同总价为2.176亿美元,较原两艘 VLOC 总价低1000万美元,新4艘船舶之交付期为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 三、批准公司与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934)之全资附属公司冠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在香港合资组建中国东方液化天然气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以注册结果为准),注册资金为5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350万美元,占70%股份;合资期限为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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