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1日 22: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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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为其控股51%的广东星湖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尚在筹建中;下称:新材料公司)提供部分担保的议案:新材料公司以其资产作抵押向相关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项目贷款(期限8年),并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为其贷款提供过渡性的担保(待其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非流动资产逐步形成并落实抵押后,逐步退出本次担保);其中,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新材料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95亿元。 二、通过关于进一步梳理公司整改事项完成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29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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