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0日 20: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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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0年11月8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经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函确认,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在未来三个月内,就可预见的事项中未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董事会确认,除公司正在进行中的配股事项外,目前,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也不存在与上述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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