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6日 23: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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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现有部分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和处置,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协议购买其控股94.67%的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516亿元,下称:乐山商行;公司目前持有乐山商行2296万股股份,持有股份比例为4.76%)500万股股权。本次股权购买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乐山商行2796万股股份,持有比例为5.79%。 2、公司拟对四川省嘉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25万元;公司投资该公司24.2万元,股权比例为2.23%;该企业在法律上属于“名存实亡”的现状)、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20万元;公司投资该公司240.32万元,股权比例为24.59%;截止2009年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58.27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9.34万元,账面价值为18.93万元;该公司已处于完全消亡的状态)股份在完善相关手续后进行财务核销处理(财务核销后,将分别减少公司当期利润24.2万元、18.93万元),进入账消案存资产管理。对因政策原因被关停清算的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注册资本1300万元;公司投资该厂550.93万元,股权比例为42.38%;截止2009年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49.3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49.3万元,账面价值为零)股份,待清算完成后进行处置。 3、公司拟对所持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1311.37万元)全部200万股股权进行评估后挂牌转让处理。 4、公司控股78.49%的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乐山市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金额164.5万元,持股比例32.9%)、乐山市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金额110万元,持股比例20%)、四川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金额50万元,持股比例10%)股权,进行评估后挂牌转让处理。 公司实际控制的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公司持股48.46%)拟对其所持有的洪雅县关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5年5月停产关闭;投资金额14.938万元,持股比例46.3%)股权在完善手续后进行财务核销,进入帐销案存资产管理;对所持有的四川省洪雅七里沟联办电厂(投资金额15万元,持股比例8.94%)和四川华海电力有限公司(投资金额782万元,持股比例37.95%)股权,拟进行评估后挂牌转让处理。 三、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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