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5日 07: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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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对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站场集团)为公司参股34%的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站台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站场集团、公司及相关方签订的《关于站台公司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股权的协议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同意在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在相关银行5000万元以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在解除公司现存对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贷款担保提供的680万元反担保的同时,公司按对站台公司的持股比例,对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的贷款担保提供金额在1700万元以内、为期三年的循环反担保。相关《反担保协议》将一年一签。本议案需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担保总额为24073.64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23393.64万元;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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