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0日 20: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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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同意撤消投资研发部,成立投资开发中心,专门负责投资研究和开发管理工作。 三、同意投资3870万元实施王牌路及天城大道商务区输配电网改造工程。 四、同意投资1080万元实施大清输电线路技改工程。 五、通过关于取消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增加重庆三峡水利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杨东河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决议》(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根据该决议对杨东河公司增资,且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已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以增资的方式投入杨东河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0月12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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