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1日 22:16 |
作者: |
|
| |
根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二十四次董事会通过的有关决议,近日,公司控股55%的子公司浙江民丰利群涂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00万元,下称:民丰利群)、持股49%的子公司嘉兴市德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嘉兴市德丰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下称:德丰公司)已分别完成清算,民丰利群股权清偿为零、德丰公司股权清偿率为95.02%,相关工商注销登记已分别经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湖分局核准。 因公司在以前年度对民丰利群、德丰公司的股权按谨慎性原则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该两公司清算并注销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造成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