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1日 20: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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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凯马)进行增资,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山东凯马及其股东就增资的具体事宜进行进一步协商,并从如下二个方案中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即:1.由公司出资12478万元对山东凯马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10.13%股权;2.由公司出资12291万元对山东凯马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二、同意公司在对山东凯马增资正式协议签订后,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山东凯马及其新公司管理团队共同协商成立关于车辆制造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宜。待投资方案确定后按相关程序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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