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9日 22:15 |
作者: |
|
|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为关联方贷款提供续保和新增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为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有关银行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公司拟为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向吉林银行大连分行新增授信敞口3亿元人民币(三年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对象(与公司同属于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均为公司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公告日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3亿元(含本次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5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