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18日 22: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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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召开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7322.29万元。 二、通过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下称:安徽三安)在相关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安徽三安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同时,将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里本次募集资金297960.00万元扣除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7322.29万元后的余额190637.71万元全部转入安徽三安验资专户,待验资完成后转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不再为募集资金专户。 四、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用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安徽三安注册资本268000万元,增资后的安徽三安注册资本为29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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