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28日 07: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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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泰格集团)全体股东于2010年9月21日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下称:中国纸业)签署的《重组协议》,各方拟发起设立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泰格股份)。泰格集团重组完成后,中国纸业、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省国资委)分别持有泰格股份55.92%、35.87%的股权;且中国纸业通过泰格股份持有公司148288851股股份(泰格股份直接持有145813001股,通过全资子公司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47585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2.74%(上述持股比例未考虑公司配股的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省国资委变更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相关有权部门批准。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9月28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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