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公布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有关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6日 19: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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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金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方)于2010年8月20日与贵州东方红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乙方)签订《关于变性燃料甲醇的合作框架协议》:甲方按国家标准保质、保量的供应乙方优质的甲醇(供应价格根据甲方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来确定,并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并负责甲醇和变性醇的运输,运输费用另行商定;甲方原则同意与乙方成立合资公司生产变性醇、推广运行甲醇柴油,并以此为前提为合资公司的 M10车用甲醇柴油和工业用 M30甲醇柴油的设施建设提供场地;乙方承诺其及子公司在遵义市生产变性醇、推广、运行 M15甲醇汽油所需的甲醇全部从甲方的生产厂购买;鉴于乙方已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签订了在贵阳市、六盘水市、遵义市推广 M15车用甲醇汽油的合作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向省市政府提出申请,在遵义市推广运行 M15甲醇汽油。 上述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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