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4日 22: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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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彩虹股份)于2010年7月13日分别与彩虹集团公司(系彩虹股份实际控制人,下称:彩虹集团)、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下称:实业总公司,系彩虹股份间接控股公司的股东单位)签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彩虹集团、实业总公司分别认购彩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8888.89万股、4444.44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彩虹集团、实业总公司分别持有彩虹股份8888.89万股、4444.44万股股票,分别占彩虹股份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2.0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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