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4日 22:06 |
作者: |
|
| |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4日召开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二、同意公司向舟山市华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按年利率6%收取资金占用费,由该公司法人代表李科平及其财产共有人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三、同意公司以13700万元的竞价取得诸土出2010年第30号 B1-05地块(已经确认),该地块建筑用地面积为640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办公50年,容积率6.3-6.9,建筑密度25%-35%。土地价款分二期缴清,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