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7日 19: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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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有关《常务会议纪要》,2010年7月26日,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与诸暨市交通局、诸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诸东公路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诸东公司)签订了《22省道诸暨段收费公路收费权取消对公司的补偿协议》。市政府按公司实际应收回的债务总额8593.7304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偿,由诸暨市交通局负责在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到位,逾期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项目公司诸东公司在财务清算后注销。 公司在该项目的剩余投资为5970.2974万元,上述事项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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