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4日 20: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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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召开五届六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出售公司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39号1728.26平方米的房产(截止2010年6月30日,账面值为30605294.86元),出售价格不得低于该等房产的评估价格。 三、通过关于解除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现变更为“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交投控股)回购公司持有的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明州高速)股权义务的议案:鉴于宁波绕城高速西段自2007年12月26日试通车以来,实际的经济效益指标未能达到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的经济效益指标。根据公司于2005年4月25日与交投控股签署的《投资组建明州高速合作协议》,公司已经具备要求交投控股收购公司持有的明州高速全部股权的权利。现经沟通协商,决定由公司继续持有明州高速的股权,并解除交投控股收购公司持有的明州高速股权的义务,该义务解除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9日14:00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第三项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798”;投票简称为“海运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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