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2日 17: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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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下称:中航集团)、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下称:西航集团)、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公司(下称:黎阳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华融资产)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东方资产)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与航空发动机业务有关的资产,即:西航集团拥有的与航空发动机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中航集团、华融资产、东方资产合计持有的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25915225.62元)100%股权;中航集团、黎阳公司合计持有的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100%股权;中航集团持有的深圳三叶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500万元)80%股权,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412000万元和发行价格23.93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约为17500万股。 二、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公司与中航集团、西航集团、华融资产、东方资产、黎阳公司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以资产认购股份过程中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六、同意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审核及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8月23日恢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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