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0日 20: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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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9000万美元、5亿元人民币贷款以及3亿元人民币中小企业产业链融资模式项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首次使用信用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首次使用的企业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下称:技佳精工)投资建设平板电视模组冲压配件项目,并同意公司向技佳精工增加4500万元授信额度。 四、通过关于处置部分外地房产及闲置设备的议案。 五、同意对公司持股60.52%的江苏长虹电视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276万元人民币;已于2010年4月8日经营期满)实施清算,并同意公司按照南通市当地政策及与股东方约定承担员工安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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