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6日 22: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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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特华)通知:因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安保险)对深圳市瑞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瑞银)享有到期债权,广州特华作为出质人之一以其持有的公司54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8.34%)为深圳瑞银偿债担保。在深圳瑞银和广州特华未履行《还款协议》和从合同情况下,华安保险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在法院主持下,华安保险、深圳瑞银和广州特华于2010年8月12日达成协议,广州特华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5400万股股份以10元/股的价格过户至华安保险名下,华安保险免除深圳瑞银相应金额的债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8月13日对此已做出《执行裁定书》。 本次股权变动后,广州特华持有公司5875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华安保险持有公司18.34%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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