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及关联交易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2日 22:30 |
作者: |
|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辽宁方大)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大特钢)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与方大特钢就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银行贷款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保证;互保债券和贷款的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2年;互保协议书有效期5年。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182400万元;目前公司对外担保贷款逾期金额累计3500万元。 二、通过关于辽宁方大拟为公司提供人民币2-5亿元借款(为循环额度)的议案:借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后内的12个月内;贷款的年利率以同期债权人向金融机构融资基准利率为准。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8月30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