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1日 21:3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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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下称:福建宏三)在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山支行到期重新开具的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保证金)继续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为2000万元,期限壹年;福建宏三对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为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江苏钟山化工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到期续贷的3000万元、20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期限均为壹年;被担保的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等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13949.10万元(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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