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8日 20: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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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宏图三胞)持股100%的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长宁支行的1000万元贷款和4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50%保证金)提供担保,实际担保责任为3000万元,期限壹年;为公司控股86.80%的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大路支行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6个月。上述被担保方均提供了相应反担保。 二、同意宏图三胞为江苏钟山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钟山化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壹年,钟山化工控股股东江苏金浦集团有限公司对此笔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2919.10万元;宏图三胞对外担保余额为18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108949.1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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