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3日 21:45 |
作者: |
|
| |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同意对原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下称:原方案)中的部分事项进行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克集团)拥有的美克美家家具连锁有限公司49%股权(下称:标的股权),原方案中美克美家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99815.28万元中包括天津店溢余土地100344995.01元;鉴于未来土地价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经与美克集团协商一致,标的股权收购价格中将扣除上述土地的价值,即收购价格由48909.4872万元调整为43992.58万元,且美克集团将以其持有的美克美家全部49%股权作价43992.58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 二、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与美克集团签订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和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调整)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