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公布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18日 06:06 |
作者: |
|
| |
根据有关规定,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下合称:开户银行)及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证券)签署《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开户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连锁门店拓展项目、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和建设项目、IT连锁信息化建设项目、红色快车达标分站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西南证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协议自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西南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