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20日 19:55 |
作者: |
|
| |
根据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10年度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计划(综合额度人民币28.7亿元),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为如下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事宜: 公司为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宝利丰)拟向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申请2500万元人民币敞口的综合授信、向招商银行五里墩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期限均为一年)提供担保;合肥宝利丰另一股东赵昕将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与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芜湖宝利盛)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为芜湖宝利盛向徽商银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提供担保。 公司为上海明友泓福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江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提供担保。 公司为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宝利丰)拟向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期限一年)提供担保;南京宝利丰另一股东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华宝)拟向招商银行沈阳北陵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提供担保,同时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沈阳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以其持有的沈阳华宝50%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止至2010年5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4224.17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