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09日 20: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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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9日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投资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469.21万元,下称:宏达建材)的议案:宏达建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8203.82万元,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永登祁连山)分别以现金24131.82万元人民币各认购注册资本4101.91万元,其余超过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资金40059.82万元列入宏达建材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系以截至2009年10月31日宏达建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人民币32175.75万元为依据确定。本次增资后,宏达建材注册资本增至13673.03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永登祁连山各出资4101.91万元,各持有30%的股权。 二、通过关于和中材节能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余热发电总包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报废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已列入淘汰产能计划,并获甘肃省工信委批准)的议案,处置后将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70万元左右。 四、通过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7月28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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