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02日 19: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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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为合营企业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0%,下称:网板科技)9535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该项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该项债务的债权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债务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此项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5.28亿元人民币,未有逾期担保。 二、通过公司向网板科技提供借款21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借款基准利率。网板科技其他股东已同时向网板科技提供条件相等的借款210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7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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