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5日 21: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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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下称:京科发电)近日收到东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有关证明,鉴于京科发电科右中电厂1#机组在并入东北电网运行期间运行平稳,于2010年4月30日12时通过了168小时运行,具备进入商业运营的条件。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泰发电)转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有关批复文件:京泰发电2×300MW机组脱硫设施经内蒙古环境保护厅验收,同意脱硫设施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同意京泰发电2×300MW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上述电价调整从2010年4月27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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