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4日 20:4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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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四川巴郎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公司持股40%,下称:巴郎河)股权,并因此承担相应保证责任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康定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康定能源)拟转让的巴郎河25%股权,本次收购拟在标的股权评估价值15014.24万元的基础上适当溢价,但收购价格最高不超过18230万元;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完成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持有巴郎河65%的股权,成为其绝对控股股东。 根据转让双方协商意见,转让股权对应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将由公司享有或承担,康定能源不再承担。故康定能源为巴郎河于2007年4月向中国农业银行甘孜州分行(下称:农行)借款72800万元人民币提供的738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将由公司继续承担。本项担保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且农行书面同意康定能源将上述担保转由公司承担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直至巴郎河投资修建的两个梯级电站项目全部建成并转成固定资产,并抵押给银行以替换公司提供的担保。 若公司本次能成功收购上述标的股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将达到50930.4万元,担保余额合计50930.4万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7月19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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