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18日 06: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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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4日以通迅方式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现场检查意见的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6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同意公司拟依法解散其控股86.75%的子公司-湖南长丰汽车研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3208.8万元,下称:研发公司;该公司目前运营机制与业务运行存在诸多不顺],并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其工商登记,解散后的原研发公司的人员、业务由公司设立“工程研究院”承接,其相关资产由公司依法收购。 三、通过关于解散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长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沙长丰;目前注册资本为8833万元,其中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3.3%(根据长沙长丰董事会决议,同意由公司单方向长沙长丰增资43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增加至9263万元,其中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5.47%,上述增资的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10596229.76元]等有关事项的议案:鉴于长沙长丰目前主营业务已停止,且已资不抵债,因此公司拟终止执行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以长沙星沙生产基地的资产对长沙长丰进行增资扩股的决议(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暂缓执行该决议),依法解散长沙长丰,并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其工商登记,其相关资产由公司依法收购。该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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