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31日 21: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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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含8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4.13元/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二、通过关于公司和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预案补充事项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同意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未出具有关盈利预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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