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8日 07: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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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公司)的通知,2010年5月26日,开发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办理了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精功控股)于2008年11月26日质押给开发公司的公司968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0年5月27日,开发公司以协议方式收购精功控股持有的公司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在登记公司办理完成。 至此,开发公司(为国有股东)持有公司96800000股限售流通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精功控股仍持有公司64798909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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