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7日 21: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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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0%的天津松江恒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河北支行申请总额为8亿元的银行授信。该授信事项需得到银行的审批通过后方有效。 二、通过公司控股66.67%的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梅江南)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深圳梅江南对4200万元未分配利润按照股东股权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得现金2800万元。 三、通过公司控股85.13%的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松江集团)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松江集团对213304331.73元未分配利润按照股东股权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分配利润18158597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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