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公布关于股东股权拍卖进展暨股改补充承诺说明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5日 22:38 |
作者: |
|
| |
截至2010年5月20日,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通置业)于2010年4月9日拍卖成交的其所持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1250万股限售流通股中,已成交的1050万股的成交额为8173.4万元,悔拍200万股。2010年5月20日,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并完成了解除拍卖成交的1050万股的质押手续,并于当日完成股权过户,其中:北京中证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邱继光、上海钰盈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圆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陈志强、龚顺、于广谦、席晓辉、顾小舟分别受让350万股、250万股、100万股、100万股、50万股、50万股、50万股、50万股、50万股;悔拍的200万股继续冻结并质押。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申请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解除华通置业持有公司3172万股限售流通股的冻结,解冻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 根据华通置业、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鑫通)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作出的相关承诺及补充承诺,上述9名限售流通股受让人在本次股改补充承诺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不享受送股,即公司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以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载明的总股本592981158股为基数向全体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0.9281361股,向除华通置业、华鑫通及上述9名受让人以外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0.5636022股。 上述9名限售股股权受让人所持股份的解禁期与华通置业、华鑫通一致,在禁售期满后,该9名股权受让人及华通置业、华鑫通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合计出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
| |
|
| |
|
| |
|
| |
|
| |
|
| |
|
|
|
|
|